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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破狼 红衣果 1758 字 1个月前

庚没有异议,非常珍惜地享受了小义父这一点没有宣之于口的宠爱。

长庚身后跟着两个人,正是当年从雁回小镇跟他一起进京的葛胖小和曹娘子——现在叫葛晨和曹春花了。

葛晨少年时候是个讨人喜欢的小胖墩,如今长开了,倒说不上胖了,是一副高大壮实的模样,单看这身板,能称得上是个“彪形大汉”,可惜肩膀上扛的脑袋跟拿错了似的,上面糊着一张又白又嫩的小圆脸,颊边有两小坨颤颤巍巍的细皮嫩肉,水豆腐一般裹着他的小鼻子小嘴小眼睛,七窍中无不流露出一股淳朴的无害来。

曹春花的变化更大些,无论他心里是怎么想的,身却不由己地抽条出了成年男子的骨架,再难有少年时的那种天衣无缝的雌雄莫辨了,他也只好迫不得已地承认自己竟真是个臭男人,换回了男装,只是不依不饶地将大名定成了“曹春花”——除了他自己,大概谁也说不出“春花”比“娘子”高明在什么地方。

“怎么还不让过去?”曹春花伸着脖子问道,“都好几年没见过我家侯爷了,头好几天就想得睡不着觉了。”

长庚隐晦地看了他一眼,默默给曹春花记了一笔,等他从此人嘴里攒够五十个诸如“我家侯爷”之类的花痴话,就找碴揍这货一顿。

曹春花无知无觉,径自问道:“对了大哥,这回你再回京,就要封王袭爵了吧?我听说先帝早把雁北王府准备好了,那你以后是搬过去还是住侯府?”

长庚愣了一下,苦笑道:“那也要看侯爷要不要我吧。”

现在回想起来,长庚已经想不起几年前自己破釜沉舟离开侯府、离开顾昀的勇气是哪来的了,不见则已,这次猝不及防地在蜀中遭遇顾昀,他简直像是当头遭遇了一把宿命,打死也再难以积聚起当年的狠心了。

陈轻絮叫他“平心静气,少动妄念”,固然对克制乌尔骨发作有一定作用,可是人的喜怒哀乐都是连着的,克制了怨恨与愤怒,喜乐自然也变得几不可见,时间长了,人会像一棵就不见阳光的草——虽然凑合活着没死,绿叶也白得差不多了。

长庚以为自己快要成佛了。

直到再见顾昀。

虽然跟着顾昀驱车劳顿不说,整天还不是对付叛军就是对付土匪,但长庚心里却总是毫无来由地充斥着毫无道理的快乐——好像清早一睁眼,就知道这一天有什么好事要发生的那种充满活力、期待与热切的快乐。

尽管他知道没有什么好事,乌尔骨也依然每天如梦去拜访他。

倘若封王,顾昀会留他吗?

理智地想,顾昀肯定会留,侯府至少会愿意收留他到正式成家,倘若他一直不成家,说不定就能一直厚着脸皮蹭下去,这种想法太美好,长庚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没把克制不住的傻笑带出来。

他们等了大概有两刻的工夫,等来了顾昀。

山中密道像个巨大的蛛网,四通八达,环环勾连,顾昀总共砍了四十多颗脑袋,排除了一些人吓哭了的胡言乱语,最后找到了六十四个密道出入口。

葛晨听完以后十分震惊:“什么?我们哥俩在山里当了半年多的野人,才找到三十多个出入口,怎么侯爷一来就审出了六十多个!”

“要不是你们摸到的底,我也截不住他们,更别提审了。”顾昀看了葛晨一眼,按捺片刻,到底没忍住,冲他招招手,“过来。”

葛晨以为大帅有什么要紧事要吩咐,忙屁颠屁颠地凑了过去,不料方才还一本正经的顾大帅突然伸出手,在他脸上掐了一把。

顾昀早想这么干了,他手欠的毛病早已经病入膏肓,看见有手感的东西就忍不住想捏一把。

“太好玩了。”顾昀捏了一会,意犹未尽地想,“怎么长的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