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(2 / 2)

第一刺客[电竞] BY先生 1563 字 1个月前

“小混混读书时就是个混小子,成日打架,老师同学都讨厌他不说,就连街坊邻居、他的母亲也讨厌他,——恨不得他从没出生过的那种讨厌。”

“有一次,小混混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,出去找工作,但年龄不够,没人敢用他,只有一家网吧老板好心收留他当个小网管。”

“当时来网吧上网的客人都在玩一款游戏,小混混恰巧手速不错,意识还行,逐渐有人找他代打,干了半年也算小有收入。”

“小混混花了很多时间在游戏上,苦练手法,在游戏里当大佬,风光无限、称霸一方。但游戏里的风光更加反衬出小混混现实里有多糟糕。”

“有一天,有个自称电竞选手的人问小混混,愿不愿意去打职业。”

“小混混很高兴。但小混混妈妈不同意,她见不得自己儿子好。”

“小混混以为梦想的翅膀被折断了,没想到峰回路转,那个选手所在的战队的队长亲自到小混混的城市来找他,邀请他一起打游戏。”

“小混混很心动,当天他就收拾好行李准备离开那座烂泥一样的牢笼。但是意外发生了——”

“那天晚上一伙不良少年围堵到小混混家楼下,队长为了保护小混混,手受了伤。职业选手最宝贵的手,落下了永久的伤痕。”

“后来,这位队长在一次夺冠之后,光荣退役了。”

“但小混混知道,队长其实还想再打几年,游戏是他的梦想,没有什么比被迫放弃梦想更残忍的事。”

“小混混去了俱乐部,一待就是五年,与其说俱乐部是家,不如说是一个由他人的梦想编织出的另一个牢笼。”

“小混混爱这份事业,也没那么热爱。”

“他亏欠队长,所以把余生都赔在这儿,他就不欠人什么了。”

“在打职业的这几年,小混混收了个徒弟,小徒弟矜傲、可爱、有韧劲儿、还粘他,从没被什么打倒过,小混混很喜欢徒弟,但还是不告而别了,只因为他觉得没有必要。”

“那是他唯一的亏欠。”

“后来小徒弟也进了队,小混混发现徒弟跟他想象的一样好,……不,应该是比他想象中的模样还要好,天之骄子一样的存在。”

“小混混喜欢小徒弟。他有他身上没有的东西,他深受吸引。”

一个人前十几年的经历被当成故事来讲也费不了多少言辞。

洛汀洲说完后,口干舌燥,艰难地吞咽一口,重新问道:“听完这个故事,你觉得,这个小混混还值得天之骄子的小徒弟喜欢吗?”

第59章

眼前人问值得吗?

傅寻书舌尖滚过两个字,几乎就要脱口而出,但在开口的瞬间,又被他压了回去。

队长的神情太平静了,就好像已经猜到了他要说的话,阂园氲悴灰馔狻

傅寻书猛地意识到:

洛汀洲并不想从他这里得到肯定。

甚至无论他说什么,洛汀洲都会毫不犹豫的接受。